互联网信息内容管理行政执法程序规定 6月1日起

2017-05-02| 发布者: admin| 查看: |

中国网信网音讯:

国家互联网信息单位令 第2号《互联网信息内容处理行政法令程序规则》现已国家互联网信息单位室务会议审议通过,现予发布,自2017年6月1日起实施。

主任 徐麟

2017年5月2日

互联网信息内容处理行政法令程序规则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规范和保证互联网信息内容处理部分依法实行职责,保护公民、法人和别的安排的合法权益,保护国家安全和公共利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网络安全法》和《国务院关于授权国家互联网信息单位担任互联网信息内容处理作业的告诉》,拟定本规则。

第二条 互联网信息内容处理部分依法实施行政法令,对违背有关互联网信息内容处理法令法规规章的做法实施行政处分,适用本规则。

本规则所称互联网信息内容处理部分,是指国家互联网信息单位和当地互联网信息单位。

第三条 互联网信息内容处理部分实施行政法令,应当遵从揭露、公平、公平的准则,做到现实清楚、根据确凿、程序合法、法令法规规章适用准确适当、法令文书运用规范。

第四条 互联网信息内容处理部分树立行政法令监察准则。

上级互联网信息内容处理部分对下级互联网信息内容处理部分实施的行政法令进行监察。

第五条 互联网信息内容处理部分应当加强法令队伍建设,树立健全法令人员训练、考试查核、资历处理和持证上岗准则。

法令人员应当参与互联网信息内容处理部分安排的法令知识和业务知识训练,并经行政法令资历考试或许查核合格,获得法令证后方可从事法令作业。

法令证由国家互联网信息内容处理部分一致拟定、核发或许授权省、自治区、直辖市互联网信息内容处理部分核发。

第二章 统辖

第六条 行政处分由违法做法发作地的互联网信息内容处理部分统辖。

违法做法发作地包含实施违法做法的网站存案地,工商挂号地(工商挂号地与主经营地不一致的,应按主经营地),网站树立者、处理者、运用者所在地,网络接入地,核算机等终端设备所在地等。

第七条 市(地、州)级以下互联网信息内容处理部分依职权统辖本行政区域内的互联网信息内容行政处分案子。

省、自治区、直辖市互联网信息内容处理部分依职权统辖本行政区域内严重、杂乱的互联网信息内容行政处分案子。

国家互联网信息内容处理部分依职权统辖应当由自个实施行政处分的案子及全国规模内发作的严重、杂乱的互联网信息内容行政处分案子。

省、自治区、直辖市互联网信息内容处理部分能够根据法令法规规章,联系本地区实际,拟定本行政区域内级别统辖的具体规则。

第八条 对当事人的同一违法做法,两个以上互联网信息内容处理部分均有统辖权的,由先行立案的互联网信息内容处理部分统辖。必要时,能够移交首要违法做法发作地的互联网信息内容处理部分统辖。

两个以上的互联网信息内容处理部分对统辖权有争议的,应当洽谈处理;洽谈不成的,报请一起的上一级互联网信息内容处理部分指定统辖。

第九条 上级互联网信息内容处理部分以为必要时,能够直接处理下级互联网信息内容处理部分统辖的案子,也能够将自个统辖的案子移交下级互联网信息内容处理部分处理。

下级互联网信息内容处理部分对其统辖的案子由于特别因素不能行使统辖权的,能够报请上级互联网信息内容处理部分统辖或许指定统辖。

第十条 互联网信息内容处理部分发现案子不归于其统辖的,应当及时移交有统辖权的互联网信息内容处理部分。

受移交的互联网信息内容处理部分应当将案子查办成果及时函告移交案子的互联网信息内容处理部分;以为移交不妥的,应当报请一起的上一级互联网信息内容处理部分指定统辖,不得再次移交。

第十一条 上级互联网信息内容处理部分接到统辖争议或许报请指定统辖请示后,应当在十个作业日内作出指定统辖的决议,并书面告诉下级互联网信息内容处理部分。

第十二条 互联网信息内容处理部分发现案子归于别的行政机关统辖的,应当依法移交有关机关。

互联网信息内容处理部分发现违法做法涉嫌犯罪的,应当及时移交司法机关。司法机关决议立案的,互联网信息内容处理部分应当自接到司法机关立案告诉书之日起三日内将与案子有关的资料移交司法机关,并办结交代手续。

第十三条 互联网信息内容处理部分对依法应当撤消互联网新闻信息效劳答应、撤消互联网新闻信息效劳答应证的,应当提出处理主张,并将获得的根据及有关资料抄送原发证的互联网信息内容处理部分,由原发证的互联网信息内容处理部分依法作出是不是撤消答应、撤消答应证的决议。

第三章 立案

第十四条 互联网信息内容处理部分应当对下列事项及时查询办理, 并填写《案子来历挂号表》(格局见附件1):

(一)在监督查看中发现案子线索的;

(二)自然人、法人或许别的安排投诉、申述、告发的;

(三)上级机关交办或许下级机关报请查办的;

(四)有关部分移交或许经由别的方法、路径发现的。

第十五条 行政处分立案应当契合下列条件:

(一)有涉嫌违法的现实;

(二)依法应当予以行政处分;

(三)归于互联网信息内容监督处理行政处分的规模;

(四)归于本互联网信息内容处理部分统辖。

契合立案条件的,应当填写《立案审批表》(格局见附件2),一起附上有关资料,在七个作业日内报互联网信息内容处理部分担任人同意立案,并断定两名以上法令人员为案子承办人。特别状况下,能够延伸至十五个作业日内立案。

第十六条 关于不予立案的投诉、申述、告发,经互联网信息内容处理部分担任人同意后,应将成果奉告签字的投诉人、申述人、告发人,并将不予立案的有关状况作书面记载留存。

关于别的部分移交的案子,决议不予立案的,应当书面奉告移交部分。

不予立案或许撤消立案的,承办人应当制造《不予立案审批表》(格局见附件3)或许《撤消立案审批表》(格局见附件4),报互联网信息内容处理部分担任人同意。

第十七条 办案人员有下列景象之一的,应当自行逃避;当事人也有权请求办案人员逃避:

(一)是本案的当事人或许当事人的近亲属;

(二)与本案有直接利害联系;

(三)与本案当事人有别的联系,也许影响案子公平处理。

办案人员的逃避由互联网信息内容处理部分担任人决议。当事人对决议不服的,能够请求复议一次。

逃避决议作出前,被请求逃避人员不中止对案子的查询办理。

第四章 查询取证

第十八条 互联网信息内容处理部分进行案子查询取证时,法令人员不得少于两人,并应当出示法令证。必要时,也能够延聘专业人员进行帮忙。

初次向案子当事人搜集、调取根据的,应当奉告其有请求办案人员逃避的权力。

向有关单位、自己搜集、调取根据时,应当奉告其有照实供给根据的责任。被查询目标或许有关人员应当照实答复问询并帮忙、合作查询,及时供给依法应当保留的互联网信息效劳供给者发布的信息、用户发布的信息、日志信息等有关资料,不得阻遏、搅扰案子的查询。

法令人员对在办案进程中知悉的国家秘密、商业秘密、自己隐私、自己信息应当依法保密。

第十九条 互联网信息内容处理部分在办案进程中需求别的地区互联网信息内容处理部分帮忙查询、取证的,应当出具托付查询函。受托付的互联网信息内容处理部分应当活跃予以帮忙,一般应当在接到托付查询函之日起十五个作业日内完结有关作业;需求延期完结或许无法帮忙的,应当及时函告托付的互联网信息内容处理部分。

第二十条 办案人员应当依法搜集与案子有关的根据,包含电子数据、视听资料、书证、根据、证人证言、当事人的陈说、判定定见、查验陈说、勘验笔录、现场笔录、问询笔录等。

电子数据是指案子发作进程中形成的,以数字化方法存储、处理、传输的,能够证实案子现实的数据,包含但不限于页面、博客、微博客、即时通讯东西、论坛、贴吧、网盘、电子邮件、网络后台等方法承载的电子信息或文件。电子数据首要存在于核算机设备、移动通讯设备、互联网效劳器、移动存储设备、云存储系统等电子设备或存储介质中。

视听资料包含录音资料和印象资料。

存储在电子介质中的录音资料和印象资料,适用电子数据的规则。

第二十一条 互联网信息内容处理部分在立案前查询或许查看进程中依法获得的根据,能够作为断定现实的根据。通过网络巡查等技术手段获取的、具有可靠性的电子数据能够作为断定现实的根据。

电子数据的搜集、获取应当契合法令法规规章、国家规范、行业规范和技术规范,并保证所搜集、获取的电子数据的完整性、合法性、真实性、关联性。不然,不得作为断定现实的根据。

第二十二条 互联网信息内容处理部分在立案前,能够采用问询、勘验、查看、判定、调取根据资料等办法,不得约束初查目标的人身、财产权力。

互联网信息内容处理部分在立案后,能够对物品、设施、场所采用先行挂号保留等办法。

第二十三条 互联网信息内容处理部分在办案进程中,应当及时问询证人。

法令人员进行问询的,应当制造《问询笔录》(格局见附件5),载明时刻、地址、有关现实、通过等内容。问询笔录应当交问询目标或许有关人员核对并承认。

第二十四条 互联网信息内容处理部分关于涉及互联网信息内容违法的场所、物品、网络应当进行勘验、查看,及时搜集、固定书证、根据、视听资料以及电子数据。

第二十五条 互联网信息内容处理部分能够托付司法判定安排就案子中的专门性问题出具判定定见;不归于司法判定规模的,能够托付有才能或许条件的安排出具检查陈说或许查验陈说。

第二十六条 互联网信息内容处理部分能够向有关单位、自己调取能够证实案子现实的根据资料,并且能够根据需求摄影、录像、复印和仿制。

调取的书证、根据应当是原件、原物。调取原件、原物确有艰难的,能够由提交根据的有关单位、自己在仿制品上签字或许盖章,注明“此件由 供给,经核对与原件(物)无异”的字样或许文字阐明,并注明出证日期、根据出处,并签名或许盖章。

调取的视听资料、电子数据应当是初始载体或备份介质。调取初始载体或备份介质确有艰难的,能够搜集仿制件,并注明制造方法、制造时刻、制造人等状况。调取声响资料的应当附有该声响内容的文字记载。

第二十七条 在根据也许灭失或许今后难以获得的状况下,经互联网信息内容处理部分担任人同意,法令人员能够依法对涉案核算机、效劳器、硬盘、移动存储设备、存储卡等涉嫌实施违法做法的物品先行挂号保留,制造《挂号保留物品清单》(格局见附件6),向当事人出具《挂号保留物品告诉书》(格局见附件7)。先行挂号保留时期,当事人或有关人员不得损毁、毁掉或许不合法转移根据。

互联网信息内容处理部分实施先行挂号保留时,应当告诉当事人或许持有人参与,并在现场笔录中对采用的有关办法状况予以记载。

第二十八条 互联网信息内容处理部分对先行挂号保留的根据,应当在七日内作出以下处理决议:

(一)需求采用根据保全办法的,采用记载、仿制、摄影、录像等根据保全办法后予以返还;

(二)需求查验、检查、判定的,送交具有相应资质的安排查验、检查、判定;

(三)违法现实建立的,依法应当予以没收的,作出行政处分决议,没收违法物品;

(四)违法现实不建立,或许违法现实建立但依法不应当予以没收的,免除先行挂号保留。

逾期未作出处理决议的,应当免除先行挂号保留。

第二十九条 为了搜集、保全电子数据,互联网信息内容处理部分能够采用现场取证,长途取证,责令有关单位、自己固定和提交等办法。

现场取证、长途取证完毕后应当制造《电子取证作业记载》(格局见附件8)。

第三十条 法令人员在查询取证进程中,应当请求当事人在笔录或许别的资料上签字、捺指印、盖章或许以别的方法承认。当事人回绝参与,回绝签字、捺指印、盖章或许以别的方法承认,或许无法找到当事人的,应当由两名法令人员在笔录或许别的资料上注明因素,并邀请有关人员作为见证人签字或许盖章,也能够采用录音、录像等方法记载。

第三十一条 案子查询完结后,承办人应当编撰《案子处理定见陈说》(格局见附件9):

以为违法现实建立,应当予以行政处分的,编撰《案子处理定见陈说》,草拟行政处分主张书。

有下列景象之一的,编撰《案子处理定见陈说》,阐明拟作处理的理由,报互联网信息内容处理部分担任人同意后根据不一样状况别离处理:

(一)以为违法现实不建立,应当予以销案的;

(二)违法做法情节细微,没有形成损害结果,不予行政处分的;

(三)案子不归于本机关统辖,应当移交别的行政机关统辖的;

(四)涉嫌犯罪,应当移交司法机关的。

第三十二条 互联网信息内容处理部分进行案子查询时,对已有根据证实违法现实建立的,应当出具责令改正告诉书,责令当事人改正或许期限改正违法做法。

第五章 听证、约谈

第三十三条 互联网信息内容处理部分作出撤消互联网新闻信息效劳答应证、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分决议之前,应当奉告当事人有请求举办听证的权力。当事人请求听证的,应当在被奉告后三日内提出,互联网信息内容处理部分应当安排听证。当事人逾期未请求听证的,视为抛弃权力。

第三十四条 互联网信息内容处理部分应当在听证的七日前,将《举办听证告诉书》(格局见附件10)送达当事人,奉告举办听证的时刻、地址。

听证应当制造《听证笔录》(格局见附件11),交当事人审阅无误后签字或许盖章。

第三十五条 互联网信息内容处理部分对互联网信息效劳供给者违法做法作出行政处分决议前,能够根据有关规则对其实施约谈,说话完毕后制造《法令约谈笔录》(格局见附件12)。

第六章 处分决议、送达

第三十六条 互联网信息内容处理部分作出行政处分决议之前,应当填写《行政处分定见奉告书》(格局见附件13),奉告当事人拟作出行政处分的违法现实、处分的理由和根据,以及当事人依法享有的陈说、申辩权。

互联网信息内容处理部分应当充沛听取当事人的陈说和申辩。当事人提出的现实、理由或许根据经复核建立的,应当采用。当事人在接到奉告书之日起三个作业日内未提出陈说、申辩的,视为抛弃权力。

互联网信息内容处理部分不得因当事人陈说、申辩而加剧处分。

第三十七条 拟作出的行政处分决议应当报互联网信息内容处理部分担任人检查。互联网信息内容处理部分担任人根据不一样状况,别离作出如下决议:

(一)确有应受行政处分的违法做法的,根据情节轻重及具体状况,作出行政处分决议;

(二)违法做法细微,依法能够不予行政处分的,不予行政处分;

(三)违法现实不能建立的,不予行政处分;

(四)违法做法已构成犯罪的,移交司法机关。

第三十八条 对情节杂乱或许严重违法做法给予较重的行政处分,互联网信息内容处理部分担任人应当团体讨论决议。团体讨论决议的进程应当有书面记载。

情节杂乱、严重违法做法规范由互联网信息内容处理部分根据实际状况断定。

第三十九条 互联网信息内容处理部分作出行政处分决议,应当制造一致编号的《行政处分决议书》(格局见附件14)。

《行政处分决议书》应当载明下列事项:

(一)当事人的名字或许称号、地址等基本状况;

(二)违背法令、法规或许规章的现实和根据;

(三)行政处分的种类和根据;

(四)行政处分的实行方法和期限;

(五)不服行政处分决议,请求行政复议或许提起行政诉讼的路径和期限;

(六)作出行政处分决议的互联网信息内容处理部分称号和作出决议的日期。

行政处分决议中涉及没收有关物品的,还应当附没收物品凭据。

《行政处分决议书》应当盖有作出行政处分决议的互联网信息内容处理部分的印章。

第四十条 《行政处分决议书》应当在宣告后当场交给当事人;当事人不在场的,应当在七日内按照民事诉讼法的有关规则,将《行政处分决议书》送达当事人。

第七章 实行与结案

第四十一条 《行政处分决议书》送达后,当事人应当在处分决议的期限内予以实行。

当事人确有经济艰难,能够提出延期或许分期交纳罚款的请求,并提交书面资料。经案子承办人审阅,断定延期或许分期交纳罚款的期限和金额,报互联网信息内容处理部分担任人同意后实行。

第四十二条 互联网信息效劳供给者违背有关法令法规规章,需由电信主管部分封闭网站、撤消互联网信息效劳增值电信业务经营答应证或许吊销存案的,转电信主管部分处理。

第四十三条 当事人对互联网信息内容处理部分给予的行政处分享有陈说、申辩权,对行政处分决议不服的,有权依法请求行政复议或许提起行政诉讼。

当事人对行政处分决议不服,请求行政复议或许提起行政诉讼的,行政处分不中止实行,但法令还有规则的在外。

第四十四条 当事人在法定期限内不请求行政复议或许提起行政诉讼,又不实行行政处分决议的,作出处分决议的互联网信息内容处理部分能够请求人民法院强制实行。

互联网信息内容处理部分请求人民法院强制实行前应当填写《实行行政处分决议催告书》(格局见附件15),书面催告当事人实行责任,并奉告实行责任的期限和方法、依法享有的陈说和申辩权,涉及加处分款的,应当有明确的金额和给付方法。

加处分款的总数额不得超越原罚款数额。

当事人进行陈说、申辩的,互联网信息内容处理部分应当对当事人提出的现实、理由和根据进行记载、复核,并制造陈说申辩笔录、陈说申辩复核定见书。当事人提出的现实、理由或许根据建立的,互联网信息内容处理部分应当采用。

《实行行政处分决议催告书》送达十个作业日后,当事人仍未实行处分决议的,互联网信息内容处理部分能够请求人民法院强制实行,并填写《行政处分强制实行请求书》(格局见附件16)。

第四十五条 行政处分决议实行或许实行后,办案人应当填写《行政处分结案陈说》(格局见附件17),将有关案子资料进行收拾装订,归档保留。

第八章 附则

第四十六条 本规则中的期限以时、日核算,开端的时和日不核算在内。期限届满的最后一日是节假日的,以节假日后的第一日为届满的日期。法令、法规还有规则的在外。

第四十七条 本规则中的“以上”“以下”“以内”,均包含本数。

第四十八条 国家互联网信息内容处理部分担任拟定行政法令所适用的文书格局范本。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互联网信息内容处理部分能够参照文书格局范本,拟定本行政区域行政处分所适用的文书格局并自行印制。

第四十九条 本规则自2017年6月1日起实施。

附 件:

1.案子来历挂号表

2.立案审批表

3.不予立案审批表

4.撤消立案审批表

5.问询笔录

6.挂号保留物品清单

7.挂号保留物品告诉书

8.电子取证作业记载

9.案子处理定见陈说

10.举办听证告诉书

11.听证笔录

12.法令约谈笔录

13.行政处分定见奉告书

14.行政处分决议书

15.实行行政处分决议催告书

16.行政处分强制实行请求书

17.行政处分结案陈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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